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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重申如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各单位负责人、纪检委员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将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并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四风”防范工作,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

三、学院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学院纪委将依据党内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1091100前上报学院办公室(216室)。

举报电话:8766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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