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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十一”放假安全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大学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十一”国庆节、中秋放假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放假前各单位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系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重点是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人身意外伤害、防加入传销组织、防电信诈骗、防校园贷、严禁包车旅游、返乡等内容,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尤其是门窗、线路、电器开关和燃气、液化气安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落实好值班制度,不脱岗、不漏岗。

四、坚持报告制度。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经批准来学院的流动人员,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服从安全工作部的管理,不得赌博、打架、酗酒滋事。

安全工作部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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