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五一”、“端午”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我院纠正“四风”成果,按照大学纪委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重申如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各系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将“八禁止”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确保做到绷紧纪律弦,廉洁过“两节”。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相关规定。
四、学院党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出现“四风”问题的系部,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各系部要将《通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13日17:00前报组织人事部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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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87665811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