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便[2019]2号通知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将材料于2019年1月11日前提交至行政楼405实践教学部。附件:教便[2019]2号《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1: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附件2: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
附件3: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及安全管理措施
附件4: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
实践教学部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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