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为2017年4月1日(周六)至4月4日(周二)。4月5日(周三)起全体师生员工正常上班、上课。
二、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带班、值班工作。
三、各系及各部门切实做好本单位防火、防盗、防重大事故等项工作,切实做好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餐饮、环境清洁等保障工作。
五、放假期间北校区发往国际大厦班车一辆,具体发车时间为8:00和16:30,其他校区间班车停开。4月5日(周三)各线路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