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河北省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30——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系各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系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晨读内容见附件2);利用专题学习、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推进宪法进班级。
3.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
4.组织学生观看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直播活动。12月4日上午9点,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将进行网络直播。请各系广泛发动学生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同步跟读。
四、工作要求
请于12月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宪法晨读”直播观看及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照片、视频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宣传部(电子版发送到hbjmjgxcb@126.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0】5号).pdf
附件2、
宪法晨读内容.doc
经管学院党委宣传部
经管学院法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