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部门领导作为所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粽子、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出现“四风”问题的部门,学院纪委将依据党内法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将“五一”“端午”期间纪律执行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2018年5月2日、6月19日11点前上报学院办公室。
举报邮箱:jingguanyuanban@126.com
举报电话:87665259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