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新)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意义非同一般。为防止“四风”反弹,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要抓住关键节点,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举措。要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对照10种表现形式,着重发现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师生、项目建设、会议文件、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履职尽责、反映情况、作风纪律等10个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划出纪律红线,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十个坚决禁止”: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卡、烟花爆竹和其他节日物品;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坚决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各单位负责人、纪检委员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将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四风”防范工作,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四、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学院纪委将依据党内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351100前上报学院办公室216室。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1227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 2016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 邮编:050091

扫描关注官方微博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