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现将河北经贸大学法制办《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系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并请于5月20日前将征文电子版及汇总表发至邮箱898776167@qq.com, 或报送至行政楼302室。学院将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以资鼓励。
附件1: 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2: 征文活动方案.pdf
附件3: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民法典学习”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提交汇总表提交汇总表.docx
经管学院法制办
2021年4月11日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 2016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 邮编:050091
扫描关注官方微博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