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深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河北省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系各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系结合实际,利用专题学习、主题班会、模拟法庭、宪法晨读(晨读内容见附件2)等多种形式,推进宪法进班级。
3.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
4.组织学生观看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直播活动。12月3日上午9点,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将进行网络直播。请各系广泛发动学生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同步跟读。
四、工作要求
请于12月7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宪法晨读”直播观看及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照片、视频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宣传部(电子版发送到1163435905@qq.com)
附件1:
宪法晨读内容.docx
经济管理学院宣传部
经济管理学院法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