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新)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

各系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成果,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政治生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元旦、春节期间严格纠治“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落实责任担当

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是我们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纠治“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一刻不松、半步不让。全院各系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打招呼、发信号、通报“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各系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做到“十三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院各系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元旦、春节节点,针对本部门“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持续发力加压,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学院纪委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既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管住“绝大多数”,将工作对象覆盖全体党员干部。学院纪委对干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将迅速核查处置;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严查快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四风”问题的部门,将严肃问责。

各系部要将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22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办公室工作邮箱。

举报电话:87665011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1225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 2016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 邮编:050091

扫描关注官方微博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