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维修物资供货商
二、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三、比选办法
本次为供货商比选,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小组对符合项目要求的参选单位,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协议书、售后服务承诺等材料,按照评分表中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2家供货商入围。
四、供货方式及要求
1.供货服务期内,每次供货由两家中选供货商同时报价(原则上供货价不得高于比选时报价),同类同品牌产品报价低者为供货方。
2.供货方负责将物资运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货物保险、管理费、装卸费、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供货方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方保证按时、按量送货。因供货方原因导致送货延误,给购买方造成损失的,由供货方承担相关责任。
4.产品到货经检验不合格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货方必须无偿予以更换,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5.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经有关检验检测部门确定属于供应货物原因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6.比选申请人中选后不得转让给其它商家供货。
五、合作期限、报价依据及付款方式
1、供货服务期为一年。
2、比选报价应包括物资价格、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中选单位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比选人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定期转账付款。
六、报价文件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1。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单。
5、近三年与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单、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口加盖公章。
七、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一)开选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参选文件按废选处理:
1.参选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参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委小组初审后,将否决其参选: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参选函、参选报价表、授权委托书无参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的。
3.违反法律法规的。
4.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否决参选情况。
5.报价单中货品的单价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他比选申请人价格的,且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降价合理理由的,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报名、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6月6日17:00止
2、比选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9:00
3、比选地点:南校区后勤保障部二楼会议室。
4、联系人:赵红瑞 18031184131
注:进校参加比选人员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报告(或河北健康码截图)和14天(及以上)在石行程卡证明。
附件下载:
附件1: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
报价单.docx
南校区后勤保障部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