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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实字〔2024〕1号),学院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系负责组织本部门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实践教学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的结题答辩工作。

二、结项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且未结项的院级大创项目必须于本次完成结项验收,否则将被中止。2023年立项的省级以上大创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项,如本次未申请结项,请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以上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1。

三、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结题报告内容不少于5000字,并附查重报告结果(文字复制比必须小于20%)。纸质版一式1份,“系部评审意见”一栏由各系主任(专家)填写,加盖公章。电子版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

2.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纸质版一式1份,附于结题报告后。电子版以“项目编码-成果材料”命名。

3.答辩PPT。省级以上大创项目,项目成员须准备答辩PPT,实践教学部届时将组织省级以上项目结题答辩会。答辩PPT纸质版一式1份,以“6张水平放置的幻灯片”打印附于成果材料之后。电子版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答辩幻灯片”命名。

4.成绩评定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系主任(专家)签字后附于答辩PPT后。电子版以“项目名称-成绩评定表”命名。

5.各系部汇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以“系-大创结题汇总表”命名。

:院级大创项目必须提交材料1和4;省级以上大创项目必须提交材料1-3,答辩结束后提交材料4(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各系于2024年5月21日前以系为单位将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jxb01@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实践教学部,要求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内容务必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docx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绩评定表.docx

附件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实践教学部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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