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实字【2024】1号),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院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在校生,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不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大创项目实行团队制,每个项目团队总人数为3-5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项目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
4.大创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项目研究期限均为一年,须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到期未完成可提出延期申请。对无故不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或达到研究期限最长年限且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该项目自动终止。其他要求如下:
(1)国家级大创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2)省级大创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3)院级大创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项目评选流程
学生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附件2)选择拟申报项目级别,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系部做好初审工作,按照《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进行“院级”、“省级及以上”两类推荐;学院将组织专家在“省级及以上”项目中评选出国家级大创项目。
三、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实字【2024】1号)规定给予支持,由学院专项经费列支,各系部做好项目管理和指导工作,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四、材料提交
各系部于2025年4月3日前将《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jjxb01@163.com)和纸质版(系主任签字盖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至实践教学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doc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实践教学部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