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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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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学院再上新台阶。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院此项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办字2015 [19]号)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考勤制度》(院发 [2011]3号),落实考勤责任制,严格考勤时间要求,完备考勤手续及考勤公示、报送、请销假制度。各单位主管考勤工作的负责人和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做好考勤及报送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1. 学院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严禁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午餐就餐时间。

2. 学院各教职工务必按时出席学校或所在单位规定的政治学习、业务探讨等集体活动。要保持通讯方式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单位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的,视为旷工,旷工天数为失联天数。

三、强化考核与监督

各单位要结合教职工日常考核的相关要求,加大对工作纪律的考核与监督,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对各单位考勤和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学校、学院将不定期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统一检查或抽查。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将视情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考勤不认真,未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办法要求的,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学院均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情况,进行监督。

校监督电话:87656203(人事处) 87656890(监察处)

电子邮箱:人事处劳资科和纪检委(监察处)协同办公邮箱

院监督电话:87665811(组织人事部)

电子邮箱:jgxyzzr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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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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