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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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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8122日起放寒假,其中122日至128日寒假社会实践一周;31日——33日全体处级干部集中培训;34日(周日)全体教职工报到上班;35日(周一)起学生正常上课。

2.122日—28日和226日—34日,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要安排出差及其他外出活动,合理安排好本部门工作,确需离开石家庄市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安排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于119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报送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张晓);假期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学院领导。

6.南、西后勤保障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餐饮、供暖、环境清洁等服务保障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升挂国旗工作。

7.2018122日至33日,校区间班车停驶,执行假期班车运行时刻;34日起校区间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学院办公室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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