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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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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在202031日至630日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受疫情影响,国家税务局从44日起将陆续开通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的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功能,请大家时刻关注。

个税汇算清缴关系到每一位纳税义务人个人信誉和切身利益,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安排,此项工作我院自2020427日起开始,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附件1)的要求办理,认真做好退税和补税工作。

.开通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注册、升级,填写个人银行卡信息

尚未安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的职工,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查找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也可通过扫识别二维码重新安装,首次登录后一定要完成注册登记。

需要补税、退税的,请准确填写个人银行卡信息。

进行个税年度信息更新,更新后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2019,系统将提供每一位纳税人2019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数据以及已预缴个税数据。

. 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准备工作

第一,核实综合所得四项收入及已预缴个税信息。对于误报、漏报信息及时与相关的支付单位(个税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作为汇算清缴时补报或更正的依据。从本院取得收入及个税预缴信息可以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进入热点查询-工资查询进行查询。

第二,认真核实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法:登录手机APP客户端,更新个人所得税信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年度选择2019进行查询。如有漏报和误报,请在汇算清缴时予以补报或更正。

第三,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的,请认真准备2019年度每一次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后取得的票据或复印件,汇总计算出医疗费用总额个人自付金额,以作填报使用。

第四,职工的五险一金是在工资发放时代扣的,因此,手机APP“工资薪金中显示的是工资薪金扣减五险一金后的净额,核实五险一金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进入热点查询-工资查询进行查询。

.使用手机app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进行汇算前准备,请参考个税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准备篇)(见附件2);进行个税汇算清缴,请参考个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手机 APP 端操作指引(见附件3);进行大病医疗申报,建议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取得准确数据后填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指南(见附件4)。

.特别提示

(一)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二)可能存在退税情况包括:

1)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2)未报、迟报或少报2019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

3)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的:

4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符合这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31日至5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三)需要补税的请在630日前补缴税款,通过手机APP办理,必须在您已填报的银行卡中存入足够资金,并按系统提示确认扣款,逾期不缴者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符合退税情况但在汇算清缴期间内未申请退税的视为弃权,以后不再补办。

(五)填报有疑问者可参考附件5、附件6

咨询电话:876658518766503513223457616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下载原文).doc


附件2:个税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准备篇),请链接https://12366.chinatax.gov.cn/video/play?bh=cdec16bfa687474e8042b06026cc7728


附件3:个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手机 APP 端操作指引.pdf


附件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ppt


附件5: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百问百答(下载于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doc


附件6: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下载于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doc

财务部

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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