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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院办文[2014]6号《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16级学生校内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条件和原则按院办文[2014]6号《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二、各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为优秀学生提供选择自己喜欢专业的机会。

三、转出系应向教务部如实反映学生德智体以及政治思想表现和奖惩情况,并提供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教务部公章)。经教务部全面考核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自下学期起,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缺课程须补修。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945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6级学生到所属系报名,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98前转出系集中将签署意见的《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成绩单有关材料报送教务部学籍管理中心。

3、教务部对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核后,报院领导批准并向全院公布。

4、转专业学生将原专业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交齐后,918到教务部学籍管理中心办理学籍变动,办完手续后持相关证明到转入系报到。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

 

教 务 部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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