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精神风貌,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传播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星光工程”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院同学的学习、工作热情,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介绍
“星光工程”是一项涵盖榜样孵化、榜样遴选、榜样推介、榜样管理与榜样践行等环节的系统工程,作为我院大学生榜样教育核心模式,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构建“星光工程”孵化平台。立足榜样教育与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科技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等各方面的结合,构建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孵化平台。
(二)构建“星光工程”选树平台。通过自我申报、系级初选、学院联评,评选出经济之星、会计之星、管理之星、商务之星、信息之星、文法之星、经管之星。
(三)构建“星光工程”推介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思政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校园橱窗、文化长廊等校园阵地的宣传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推介。如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榜样力量》专栏;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演唱、舞蹈、诗歌、短剧等形式,艺术再现大学生的先进事迹。
(四)构建“星光工程”践行平台。有组织地开展以学先进、赶先进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以典型带动发展,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深化典型带动的实际效果,鼓励和带动更多学生组织及个人成为先进典型。
五、评选标准
1、品学兼优,尤其需要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在学院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该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学院荣誉感。
3、该生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对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成绩优异,无挂科,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奖学金,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榜样作用。
4、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该生须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或党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能够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在自身全面发展的同时,对身边同学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与感染作用,深受领导老师同学的肯定,对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具有榜样的力量。
6、该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生组织(如院系学生会、各学生组织,如ERP俱乐部、行舟传媒、国旗护卫队等),工作主动,能够以身作则,甘心奉献,敢于担当,有威信,有凝聚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能力,工作效率高,并获得突出成绩,对组织的发展有自己的独特想法,能够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7、“经管之星”的评选主要面向学院各团体组织(如院系学生会、各学生组织,如ERP俱乐部、行舟传媒、国旗护卫队等),这是一项集体荣誉。该团体必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和凝聚力,具有鲜明的组织特色;团体能力突出,能出色配合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得到学院师生的一致认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崇尚积极向上的团体宗旨;能够为我院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六、评选流程
(一)自我申报:
学院各系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团体组织积极参与,进行自我申报,填写《2016年度“星光璀璨”校园之星评选报名表》和个人申报材料一份,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于4月29日上交。
(二)系级初选:
各系首先组织班级团支部评选,自下而上挖掘典型事迹,结合班级团支部评选组织系级评选,确定各系的年度“星光工程”校园之星,各系推选3名候选人,经所在系团总支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院团委于5月9日上交。
(三)线上投票:
院团委将进一步审核各系上报的 “星光工程”校园之星候选人及候选团体,以事迹宣传和公示的方式,在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和投票,投票时间为5月10日—5月24日。
(四)学院评比:
每位候选人及候选团体代表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演讲,学院联合各系组成评委统一打分,综合考虑线上投票情况和演讲比赛分数,最终产生7名2016年度“星光工程”校园之星并公示,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当选2016年度“星光工程”校园之星,评选时间为5月30日。
(五)表彰奖励:
我院将借助大型晚会进行星光学子表彰与颁奖活动,在大型学生活动中赋予育人功能,定期组织星光学子事迹报告会、事迹座谈会等,实现宣教活动的全覆盖。
附件1、2016年校园之星评选报名登记表(个人)
附件2、2016年校园之星评选报名登记表(团体)
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