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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经贸大学《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系:

2016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就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13

 

 

附件1

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重申如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各处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将“八禁止”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

三、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及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四、各处级单位党组织要将《通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610111700前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第一办公楼422房间)。

举报邮箱:hbjmdxjjw@126.com

举报电话:87655890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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