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安全稳定等有关工作,经学院研究,现将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1月23日起放假,1月16日至1月22日寒假社会实践一周。2月17日—19日期间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处级干部会议,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2月19日起全体教职工上班;2月20日起学生上课。
2、1月16日—1月22日、2月13日—2月19日,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要安排出差及其他外出活动,合理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确需离开石家庄市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
4、放假前,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做好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排查,对所使用的贵重物品、仪器设备、计算机等进行妥善保管,必要时采取集中保管措施;落实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贴封条等安全措施。
5、全体师生寒假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重点是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破冰溺水、防烟花炮竹伤害、防交通等人身意外伤害,尤其是预防误入邪教、传销组织等。
6、学院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要保持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院总值班室昼夜24小时值班(总值班室电话87665115,保卫部值班电话87665849)。
7、后勤保障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餐饮、供电、供暖、供水、供气,以及维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升挂国旗工作。
8、2016年1月16日至2月18日,班车执行假期运行时刻表;2月19日(周日)起校区间班车恢复正常运行(见后勤管理办公室网页)。
祝全体师生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