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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有关要求,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人员类别进行。大学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进行考核,指标分配按附件3执行。学院院聘、专聘人员按以下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我院2024年1月1日在册在岗教职工。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眼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教职工,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项。

各系部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3至5人组成,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计分情况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率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的优秀等次人数,可以按各自参加考核的人数和规定的比例分别确定。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各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三)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四)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备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各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三)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五)廉洁从业。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四)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准备。参加考核人员对自己本年度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各单位考核。各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议打分,确定其考核等次并写出评语,填入考核登记表,其中优秀率掌握在20%。优秀指标数及具体分组见附件3。

(三)公示及考核结果审批。

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考核结果报告、考核表(一式两份)报送组织人事部,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结果。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人员有异议,可以向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反映。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考核结果审批结束后,通报全员考核结果。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通报本人。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对来院工作不满一年的聘用人员只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但不确定等次。院内调动未超过半年的,由所在部门在征求调出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二)各系考核领导小组对本系聘用的班主任、辅导员可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考评办法》进行考核。

(三)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考核,暂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四)考核年度内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或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失误造成一定后果影响的人员不得考核为优秀等次。

(五)本年度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的人员不得考核为优秀等次。

(六)学院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后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七)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八)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杜绝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增加薪级工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被确定为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定等次的不增加薪级工资。

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年度考核工作是学院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考核工作,切实做好考核奖惩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作为学院年度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给予表彰。

八、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需将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组织人事部(办公楼405室):

1. 2024年1月5日10点前报送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手写签字、盖章)。

2. 2024年1月5日10点前报送本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的书面报告(包括考核组织实施情况,拟定的各等次人员名单,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领导手写签字、盖章)。

3. 2024年1月8日10点前报送《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直接领导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 由直接领导写明考核等次并签字,日期写签字当天;“被考核人意见” 由本人写“同意”并签字,日期空着;表中不能有涂改痕迹。

以上材料需报送两套,大学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一套,院聘专聘一套。

联系电话:87665811


附件下载: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xls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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