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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与师德档案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冀教人函〔2023〕4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院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与师德档案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

全院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教辅岗位、行政岗位、学生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含全体正式人员、院聘人员、专聘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填报

1.认真阅读《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附件1,正式人员)、《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师德承诺书》(附件2,院聘专聘人员)内容,承诺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签名承诺。

2.如实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3)中的“个人师德总结”和“师德方面所获奖励”(附佐证材料),本人签名。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可以用订书机装订,个人师德总结可以打印,但教师本人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

(二)单位评议

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中的“年内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并依据教师个人总结、现实表现,认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合格/不合格。

(三)学院复核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组织复核并确定师德考核结果,于2024年1月8日将评议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四)个人确认

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对《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中的评价结果签名确认。

(五)整理归档

教师师德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单位归档保存,另一份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8日前报至组织人事部405室,档案材料一人装一个档案袋。师德档案主要内容有:

1.《承诺书》(附件1、附件2);

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3);

3.个人年度获得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材料;

4.个人师德违规情况及学院做出的处理决定等相关材料;

5.其他有关师德情况材料。

另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XX单位2023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583783599@qq.com

三、考核结果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年度内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发生《河北经贸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等师德师范行为的教师,无论情节严重,师德考核均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挂钩,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级、申报人才项目、评优奖励等方面的首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师德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师德档案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

(二)精心部署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师德档案相关资料,按时做好归档和上报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三)落实责任

上级单位和学院将对各单位教师师德档案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docx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师德承诺书.docx

 附件3: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4:××单位2023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xlsx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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