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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专业导论课的管理办法 教便【1】号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

为使新生入学后对专业有初步的认识,了解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专业涉及的主要学科知识和课程体系、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帮助学生形成较系统的专业认识,了解相关专业内涵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大类招生后,有利于学生对专业的选择,学院鼓励各单位对新生进行专业导论的讲授。

一、专业导论课的内容:

主要是介绍本专业的发展、专业形成及专业定位,一般是学科概述等,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为以后专业学习做铺垫。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讲授前到教务部领取《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报备,专业导论课完成后填写汇总表,交到教务部。

三、主讲人要求:

原则上需聘请本专业的教研室主任讲授,如遇特殊情况,也可聘请懂专业,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讲授。

四、听课对象:本专业新生

五、场次与报酬 :一个专业只讲一场 300/

六、本规定自202111月起开始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部。


经济管理学院教务部

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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